2007年1月30日 星期二

95的 學文獎學金資格

1.本校大學部(含日間及進修部,但不含應屆畢業生)學生,曾修過通識教育課程人文學門至少一科,於申請日期前一學期成績列全班前十名且無懲戒記錄者

2.前一學年獲得本校社團評鑑為績優社團之社團正式幹部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名次達全班前二分之一、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得由社團提名經指導老師推薦申請本獎學金。

3.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性各項競賽獲獎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名次達全班前二分之一、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得由相關主管推薦申請本獎學金

4. 曾獲本校志願服務績優銅質以上獎章。

....................96年度的學文我一定要去!!我要搭飛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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